一、目的
博士生教育水平是我系世界一流环境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本计划旨在通过选拔和支持优秀博士生以及奖励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提高博士生学术水平,增强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一批环境学科的拔尖人才,为进一步提高我系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保持和巩固环境学科在国内的领先地位以及建设世界一流环境学科做出贡献。
二、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计划
1. 设立优秀论文、发明专利和科技奖励三项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1)优秀论文奖
①对在学期间已发表(已刊出)的与博士论文工作相关的高水平SCI论文(影响因子大于1.0,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按以下额度发放优秀论文奖奖金:
奖金额度(元)=(影响因子-1.0)×1500
②对博士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国际学会优秀论文奖、国际学术会议奖(如优秀会议论文、优秀poster奖等),按该国际会议(双边国际会议除外)的影响力,给予1,000-5,000元奖金。
(2)发明专利奖
对博士生在学期间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内和国际发明专利、软件登陆权(博士生排名前2名,博士生排名第二时,第一发明人应为导师),分别给予1,000元和1,500元奖金。
(3)科技奖励
①对博士生在学期间获得的与博士论文工作相关的重大工程成果或产品成果(实际经济效益在1千万元以上,有企业单位的财务证明),给予1,000-5,000元奖金。
②对博士生在学期间获得的与博士论文工作相关的重要决策性成果被国家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用者(有政府的证明),按该成果的重要性和影响面给予1,000-5,000元奖金。
2.实施办法
每年6月、12月份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①在读博士生个人申请;
②教学、科研和研究生联合工作组审核;
③系务会审批;
④系内公示(1周);
⑤颁发奖励。
该计划于2007年5月开始实施,对2006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该计划的解释权在系务会。
三、优秀博士论文支持计划
1.申请资格
(1)博士论文选题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
(2)博士生的基础理论宽厚,科学作风严谨,善于总结科研成果;
(3)博士生在博士论文工作中表现突出,已经取得重要前期研究成果或具有获得创新性科研成果的潜力。
2.支持办法
在学校和博士生导师补助之外,每月补贴2,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支持期限原则上到毕业答辩为止。
获得该支持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计划”中的优秀论文奖评奖)
3.义务与要求
(1)获得支持的博士生不能从事与论文工作无关的有偿兼职;
(2)按照考核小组的要求,及时制定和提交高质量的研究计划;
(3)按期给考核小组汇报科研进展以及获得的成果;
(4)积极撰写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特别是高水平的SCI论文,每年投稿不少于2篇。
4.实施程序
(1)时间和人数
优秀博士生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一次,对于在博士生最终学术报告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临时增补。每年遴选2-3名。
(2)遴选程序
①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提交申请书,内容包括前期研究成果、研究计划、预期创新性成果、高水平论文发表计划等。申请材料需经导师同意签字。
②考核小组审核:考核小组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考核小组成员由系务会聘请。
③系务会审核:根据考核小组的推荐意见,系务会讨论确定候选名单
④系务会批准:系务会讨论确定支持名单。
⑤系内公示:在系内公示系务会确定的支持名单,时间1周。
⑥签订任务书:获得支持的博士生与系签订任务书。
5、考核办法
每年考核一次,采用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支持。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6、该计划于2006年8月开始实施。该计划的解释权在系务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06年5月26日
2009年10月19日修订
2009年12月8日修订